欸,原來又到了花季。
你記得嗎?那時你説要種花,種滿一個後園。
我只是默默地想,我才不要當花,因為花會凋零散落,寧願當一棵樹。
收音機頭的假塑膠樹。And if I could be all you wanted all the time。
然而那時我不知道,花可以移種,樹卻很難,根始終深紮,然後就被丟棄在原地了。
文學課上說到地方總是與回憶連結起來,然後我想起紐約的時代廣場。
我可以怎樣把你和我寫成城市的記憶呢?
那時,你想要出國讀書,我雖不捨,但還是為你搜集了不少資料。
你好像也曾叫我陪你去逛海外留學展覽呢。
但你家人似乎比較想要送唸書更加出色的你哥出國,你因此而失落不少。
我說,我是不會走的,因為會思鄉。你大概覺得我很懦弱吧。
然後我們唱了那麼久We knew we had to leave this town,
我才發現,我不是不想走,只是不能走,我就這樣被綁住在原地。
那時,我跟朋友家人回南丫島旅行。
午飯間,我放在桌上的手機忽爾大響起來。
你問我無關痛癢的事情,席間每人卻用曖昧的眼神看我。
我們曾經走得這樣近。這些你都不知道。
那時,宿營期間我跟朋友出外夜行,把手機放在房裡充電。
回去卻見到你久違的未接來電,我撥回去幾次都只是郁悶的嘟聲。
幾天過去,你罵我知不知道凌晨三時的金屬鈴聲其實討厭極了。
那時,你喜歡Nirvana,喜歡AC/DC,我喜歡Muse,喜歡Pulp。
你沉迷Metal,我沉迷Britpop。
說起來有點叛逆,我想要你刮目相看,所以刻意去聽迴異的歌。
你從來也沒有。我到底還是膚淺的。
我最擅長的寫字,你也大概從未欣賞過。
只有唯一一次,你要我把我的想法寫給你看,我乖乖寫了,你卻只是漠然。
還有許多的那時,足以讓我寫成另一本《戀人絮語》。
但重要的是,誰能料到你最後去了英國,而我卻來了美國呢?
到步紐約的第一天,我就去了時代廣場。
那天雨下得很大,褲管都濕透了,而我滿腦子都是你。
想你對我刮目相看的渴望大得讓我飛越半個地球,來到大蘋果,
只為了六個字:你倫頓,我紐約。
好幾個月過去,我仍常常想起《十二夜》裡,張栢芝的一段獨白。
她在分手後,獨自去了陳奕迅過去讀書的英國大學。
她坐在大學飯堂裏,想像他曾經在那兒出現過,然後她就哭了。
後來,她想跟他說,她不再在乎他了。
盧巧音卻道破,如果不在乎根本就不用找,算了別再騙自己,贏唔到架。
說完了,現實中的陳奕迅卻聽到睡著。
真正的不在乎是,心裡所有的話語就算傾瀉出來,也不過成為一支催眠曲。
我也好想,好想把我心裡百轉千迴的感情、思念、掙扎、糾纏,大聲說給你聽。
但我也知道,你總是會在我來得及開口之前,就先堵住了所有機會。
就像最後我跟你說,不如講清楚一了百了,
我再也不想繼續在感情裡泥漿摔角時,你卻沉沉睡去一樣。
那時,我常常寫虛構的故事,寫得像真一樣。
大概你說我delusional,也會叫人深信不疑。
但我越來越覺得,世界並沒有什麼真象可言,尤其在學到什麼叫manic pixie dream之後。
就算是時間,我這邊23:02,你那邊也可以是16:02,或11:02。
唯一不變的是,時間流動不止。
那時,我不會寫得如此直白。
正因為你都看不見了,我才能如此自在揮灑地檢視這段感情。
我很清楚這是一段toxic的關係,糾纏下去對誰都沒有好處,
況且你都不再是你了,我看見你出現在Y的相片時,還得花幾秒才驚覺那是你呢。
無論我喜歡的是你這個人,你這個幻象,還是喜歡你的這種感覺,
其實都是喜歡,無一真實,也無一虛假。
這一切,只是,只是,一些想法而已。
p.s. 如果H看到這篇,應該又會罵我為什麼又要想,為什麼不放手。
其實也無關於放不放手,我無法控制自己記得幾多,忘記幾多。
我不寫下這些想法,只會繼續積聚在心頭,縈繞不散。
我如此自省,只得常常檢視過去,才能改善將來嘛。
記下來也是好的,就能夠提醒自己現在比過去活得更自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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