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2013

燒壞了的燈泡和在地上爬行的蜜蜂

文學課上讀了韓麗珠的輸水管森林。
從一端,到一端,像腸子,進來又出去。

姨丈死了,我有不散的罪疚感。
那晚我沒有回家,留在中大開無關痛癢的會議,任由內疚默默蔓延。
我一直拒絕去醫院,拒絕直視死亡。
爸生病如是,姨丈患癌如是。
我不懂得處理失去,也不懂得表達關心,因為害怕,所以逃避。
雖然家人從來沒說什麼,但事後我總覺得內疚,怪責自己冷漠麻木,
不知所措畢竟不是不聞不問的藉口。

雖然常常見面,但我和姨丈談不上親厚。
印象中,他跟媽一樣,喜歡木裝潢,喜歡栽種,
但比媽更萬能,他懂水電煤之類的東西,媽也常常請教他。
他有隻寫著「香港皇家警察」的杯子,所以從小我就暗暗認為他以前是當差的,
直至近一兩年,我才知道這純屬誤會,姨丈從來沒有當過警察。

小時候常去他和姨媽在牛頭角下邨的家裏,有時吃姨媽煮的菜,有時吃樓下的大排檔。
地鐵站前有個小販賣菜肉包,姨丈叫他「污糟佬」,我卻很喜歡吃。
後來牛頭角下邨拆卸,姨丈一家搬到尚德,我也再沒有吃過菜肉包。
媽有份幫忙粉刷房子,粉刷間就懷了弟弟。
像龍應台說的,我不像弟弟圓滑世故,在親戚面前,我總是孤僻寡言。
我覺得應酬很煩,有了弟弟當擋箭牌,
我也就順理成章漸漸任性地減少應酬,感覺也越來越模糊。

後來
姨丈患癌,我一方面害怕,一方面不想刻意把他當病人看待,
我從沒有記住他日漸消瘦
弱的模樣。
由再入院做手術,到情況不佳,到去世,好像是霎眼間的事情,
來不及讓我蘊釀太多悲傷的情緒,而罪疚感卻是刹那而來的。

我不知道自己應否覺得悲傷,或者悲傷從來沒有應不應該之分。
我更不想消費死亡,強裝傷心,這樣會使我覺得自己更不堪。

此刻再多的罪疚感,終究會被時間沖淡,然後到某一天又再來襲,
我明明討厭這個循環,卻又矛盾地不斷重複它,在兩者之間不斷拉扯。
老生常談的珍惜,原來知易行難,而我還沒有做得到

到底何時我才會做到?
我不知道,但願不會來得太遲。

11/19/2013

We live in 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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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樂最有生命力的時刻,就是在現場演出的時刻。
在現場裡,表演者跟觀眾被相互連繫著,共同完成了每一場最美好最動人的表演。
那是超越從耳機或擴音器裡聽到音樂的感動,製造著每一場無法複製及被取代的回憶。
試圖回憶一下,自己第一次看到台灣樂團的現場演出是什麼時候?
或是第一次被拖延的時間表搞到頭昏?
第一次被別人的啤酒噴到或是噴到別人,
第一次衝撞結果撲空,被其他觀眾踩到腳趾噴血,
第一次從台下的觀眾變成台上的樂手,
第一次看完表演之後沒車回家,喜歡的團在台上表演但卻都在跟朋友聊天,
第一次在台下喊話被表演者搭腔,吃麵的時候發現剛才的樂團正坐在隔壁,
第一次收到來自台上的祝福,與不認識的人共同合唱同一首歌曲,
以及很令人疲累的第一次在星空下徒步離開音樂祭會場......
這些所有能在回憶裡佔了一席之地的經歷,
只有在看現場表演的時候才會發生,
藉由這些搖滾記憶的堆砌,青春的軌跡才能如此清晰。
只要搖滾樂還持續存在,我們就會一直前往現場,
親眼看著表演者站在我們面前,帶來最自信的完美演出,
在音樂響起的瞬間台上台下同聲歡呼。
只要搖滾樂還持續存在,我們就會一直前往現場,
讓各種美好與不美好的體驗,充實我們的生命。
因為我們,live in 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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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巨獸搖滾 
https://www.facebook.com/BeastieRock

11/02/2013

20131030

其實完Show後一直很不開心。
不是那種熱鬧過後的失落,而是不如預期的失望和不安。
看完第一個感想是,rundown排得散亂,連貫不足。

Rundown是一個月前定下的,自然有點急趕。
相比再次心跳,少了一份精心打造的感覺。
(Dance in the Rain > 溫柔+P.S. I Love You!)

當然他們還是有心做一場Good Show,但對死忠來説Good是不足夠的。
我們渴望的是一場比再次心跳更好的演出,而我們相信他們絶對有突破自己的能力。


認識Supper Moment兩年多,由互不相識,到牢記住我的名字,還有很多經歷,
真的壓根兒沒想過會走到這一步。
那夜,台上的他們如星般耀眼,我們之間好像隔著銀河般遙遠,
所以我很害怕,害怕有一天我們不再是特別的存在。
儘管CSS在台下特地向我們道了謝,我還是感到巨大的不安。
我更害怕,這場演出未如以往感動,因為我不再喜愛他們。
我許諾過,要陪伴他們走過以後的日子。
我害怕自己不守信任。
我會永遠珍惜你,直到下世紀。
既然永遠,又怎會有下世紀這限期?

經過幾天沈澱,
又聽了片段中自己哽咽地唱著「情從未變,歷練了多少變遷」,
我好像想通了一點。

想起他們看過影片後的Feedback,

想起他們在台上用我們送的毛巾,
想起我們帶動全場三千人合唱最後晚餐呼喚Encore,
想起全場很多都是熟悉面孔,
想起每次如川流,
想起濕眉每場相識,
想起他們給我的一字一句,
想起我為他們流過的每滴淚...


我更堅定地知道,我有多喜愛他們。
這兩年,從沒有後悔過。
相信他們的初心,相信自己的初心,
願你沒有牽掛遠飛,在地平線上也有我為你打氣,
儘管去到多遠,只要緊記當初的感動,
我們仍然會是獨特的存在。


11/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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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完文學課的早上,總渴望寫作。
今天讀黃碧雲的失城。
回宿舍時,一隻白蝶撲面而來,
溫柔與暴烈,誰不溫柔?誰不暴烈?
我們的心都如玻璃,清晰明亮,
一旦破碎,卻殘酷暴烈,傷人自傷。

上了大學以後,寫作忽爾變得奢侈。
快樂時,筆下文字不比經歷動人,
悲傷時,文字才躍於紙上,
大概熱愛創作的人都這樣吧,
在心情愉快,靈感匱乏,和心情壞透,思如泉湧之間徘徊。
我該犧牲自己的快樂,換取滿意的作品嗎?

我想起你。
因為你,我寫了一篇又一篇。
那夜我聽著Sunny唱最佳損友,竟不能動我分毫,
我就知道,你已經徹底成為我的過去,
已經沒有傷害我的能耐了。
沒有傷痕,我好像也失去了寫字的能力。
我該快樂,還是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