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7/2014

音樂花邊雜談

近來香港獨立音樂圈子發生了不少事情,碰巧兩宗都跟我不無關係,也就順勢在這裡談一下好了。 

1. Killersoap風波

我喜歡《Bittersweet》時期的Killersoap。《Reason》、《Distance》、《The Choice I’ve Made》我聽過無數次,超喜歡《Reason》的MV,當日CD Release的畫面仍然記得很清楚,那種時而溫柔,時而剛強的風格很對味,跟Empty Tomb和Audiotraffic的Don Cruz合作起來毫無違和,也毫不遜色。只是到了《不知不覺》時期,歌曲漸漸失去了《Reason》那種不加修飾的直接爽快,多了三分矯情,加上我在這個圈子待了一段日子,道聽途說過不少他們的消息,像是其他成員並不知道Rocky將在CD Release上獨唱《木紋》之類,我也就從此對他們失去興趣。(更別提去拍造作的微電影、鐧粉會和BBQ Gathering的事了)

本來Killersoap在香港名聲不差,在整體樂隊風氣越來越好的今天,他們也算是成績不錯的一隊,然而香港市場實在太小,北上巡演、跑音樂節、或是參加樂隊比賽確是一個擴闊市場的好選擇,而這幾個也是世界各地樂隊採取的方法。但是,讓主唱去參加(擺明造假)的選秀節目哪門子的方法? 

先不談「中國香港」這個問題,讓主唱一個人參加選秀節目畢竟還是把主唱光環加倍放大,他爆紅了,其他人呢?儘管Rocky聲稱不會像某馬姓主音般拋低隊友單飛,但肯定有更多人把Killersoap看作「Rocky & Friends」了。無疑,參加這類節目遠比北上巡演、跑音樂節更有效率,一夜攀上Youtube首頁,但硬幣也有兩面,也無可避免地被某些人冠以「Fame whore」的標籤。其實以他們的實力好好巡演、跑音樂節,也會有一番成績(也不會為人詬病),弄至現在如此愛憎分明的局面,未免有點可惜。雖然這一切對我都並不意外,由鐧粉會出現開始,他們的路清晰得很,注定不會循典型方法打拼,想要以創新方法打出自己的一片天。至於這片天空
是屬於誰,就讓我們拭目以待。 

Killersoap在我心中跟Kolor、ToNick、Supper Moment並列「大專活動四寶」,他們出席大專活動之頻繁估計冠絕全港。雖然有人會認為毫無新意,但作為一個大專活動搞手,這四隊既可確保人流,又可炒熱氣氛,可謂信心保證。今年科大Band Soc Ocamp以「Killersoap + 神奇膠 + 及時雨 + if time reversed」的陣容作宣傳,基本上即是「一隊出名 + 兩隊活躍indie + 新band」,有一點以舊帶新的意味,在Ocamp角度而言是不錯的。或許很多新生會為Killersoap而來,但同時也能接觸其他三隊本地樂隊,有些新生可能從這次開始萌生出對本地獨立音樂的興趣呢! 

只是想不到在紛紛攘攘的Ocamp季節,竟爆出一宗Killersoap違約風波。事情簡單來說,就是Killersoap本來答允於科大Band Soc Ocamp演出,並已與同學們簽訂合約,豈料到Ocamp前夕,同學們與樂隊經理人再次核對器材表等細節,經理人才告知因主唱Rocky須拍攝中國好聲音,故未能出席。經過雙方協商,現改為由創作人李拾壹與Killersoap其他成員合作演出。

正如資深獨立音樂人奧利佛所言:「設身處地,今天你買票看Radiohead,結果告訴你Thom Yorke不來了,請問這還是Radiohead嗎?然後你說Radiohead不是只有Thom Yorke。但反過來沒有Thom Yorke也不是Radiohead啊!」,Killersoap不止一位成員,而缺少任何一位成員的Killersoap也不算是Killersoap。這次樂隊違約是無可置疑的事實,應照合約賠償;而在知道Rocky撞期時,未有即時向科大Band Soc交代,好讓同學們準備後著,也是樂隊方面處理不當。樂隊臨時不能演出的事常有,為何這次好像特別惹人關注呢? 

我認為重點在於科大Band Soc的聲明。這篇聲明從種種跡象可見是改編自觸Studio就美國樂隊Born Of Osiris(簡稱BOO)於香港山海屯音樂節失場後所發的聲明,同學們亦將是次事件自比BOO事件。觸Studio事後發出詳細聲明,是為了平息事件所帶來的種種風波,讓大家清晰了解樂隊失場的來龍去脈,尤其是BOO方面有多不負責任,以及觸Studio有多為難。

但是,兩件事真的可以類比嗎?除了同樣是失場以外,兩者共通的地方並不多。科大Band Soc能在演出前八天解決問題,不似觸Studio在演出前一天仍為尋找替補樂隊煩惱;而Killersoap方面願意以協助同學們尋求解決方法,比BOO拒絕賠償,愛理不理的態度要好得多。當然這樣也不代表Killersoap沒有做錯,違約就是違約,需要負上有關責任,責無旁貸,只是這次雙方算是可以和平解決事件,Band Soc方面理應只須撰寫一則聲明交代Rocky缺席因由,並告知新生演出陣容有所改動,如新生有何疑問或想退出,可聯絡負責莊員便可。這樣既可交代事件,讓新生自行考慮須否退出Ocamp,也可維持雙方友好關係,是一個相對安全、恰當的做法。

因此,我不明白為何同學們要改編觸Studio的聲明,有這個必要嗎?還是只想「抽水」?如此沒有必要的改編,大大影響樂隊形象,讓某些人認為Rocky為了中國好聲音,不惜放棄香港大學生演出之餘,也影響雙方關係,本來和平友好的合作關係,被如此一篇「似插非插」的聲明弄得尷尷尬尬。如若同學們認為Killersoap方面理虧,心中有氣,應追討合理賠償,並找另一隊樂隊補上,現在雙方協議以李拾壹代替演出,只可算是樂隊方面在處理不當後的小小補償,其實Band Soc大可以不予接受,更不應刊登這篇聲明,一方面指責Killersoap違約,未有及早通知處理,另一方面又「體諒、感激」對方難處,顯得立場搖擺不定。現時這篇聲明估計是想向新生、組爸媽等人闡述事件詳情,同時也不想得失樂隊,奈何表達得不倫不類,反而「順得哥情失嫂意」,兩面都不討好。 

換個角度看,除了舉辦OCamp以外,Band Soc的角色更應做好引領剛接觸樂隊文化的新生的角色。這次演出沒有了最多人認識的Rocky,正好是Band Soc向新生宣傳其他本地樂隊的好機會。如若新生只為Killersoap而來,Band Soc可向他們推介其他本地樂隊,讓他們明白支持本地樂隊不應只追隨特定某隊樂隊。坊間時有不少樂隊表演,有些更是免費,如若新生只想觀看樂隊表演,又何須參加OCamp呢?我相信為期三日的OCamp不止這場Band Show,當中定有其他環節和活動,認識同樣喜愛音樂的新朋友,接觸樂隊文化才是新生參與是次OCamp的主要目的,這場Band Show只可算是餘慶節目(和宣傳招徠),而非主菜。當然新生可以因演出陣容有變而要求Band Soc退款,並退出OCamp,這是合情合理的,應是聲明中的重點,也應再三強調同場樂隊同樣出色,值得新生支持。然而,現時Band Soc的聲明被非常仔細的Rocky缺席因由、Band Soc莊員的心路歷程模糊了焦點,未能好好把握機會,帶出鼓勵新生欣賞其他同場樂隊的訊息。

Band Soc不易為,經費拮据,參與人數不多,欠缺場地都是需要擔心的問題,而上莊最大一門功課就是要學懂解決問題。這次雖然解決了問題,公關及危機處理上卻稍欠成熟。希望科大同學們加油!

2. 新青年抄襲風波

這個就更有趣了,現在每個朋友見到我都會提及這件事。(笑)
我現在只是驚訝世界上竟有如此不知廉恥之人,OK,除了建制派蛇齋餅糉以外。  

新青年理髮廳的Facebook專頁上不乏「無論抄定無抄,我都鍾意聽佢地啲歌」之類的論調,無疑,圖像抄襲與否跟喜不喜歡他們的音樂並無關係,但這並不代表抄襲是正確的,值得我們包容接受,尤其以一隊創作組合而言,抄襲更是極為可恥。或許你會覺得我們不應因這點「醜事」而忽略他們的音樂,但他們一直標榜自己一手包辦文字、音樂、設計,負責設計的Showroom亦是組合成員之一,換言而之設計是「新青年」不可或缺的一環,幾乎不可割裂。既然如此重要的設計元素滿滿都是抄襲痕跡,他們對音樂的誠意亦令人質疑,而其Youtube Channel上亦不乏充滿瑕疵、錄音質素不佳、懶音處處的作品。」

以上正是我的心聲,比起人品私德、抄襲行為,我更討厭他們的毫無誠意,應該說是「明明毫無誠意,卻以誠意包裝自己」。好了,我們狙擊多天換來竟是幾句雲淡風輕的「新青年理髮廳並沒有抄襲任何創作。 這大半年來,我們專心做自己喜歡做的創作,日後我們仍會繼續專心做自己喜歡的創作,始終如一。」THAT'S TOTALLY BULLSHIT!!!聽眾和消費者留言要求交代不得要領,人家原作者踩場留言,新青年卻秒速回應,實在令人不忿,擺明車馬視一般樂迷如無物,難為盲粉死忠還要為其護航,此等行為正好與我對他們看不起其支持者的態度如出一轍。

原作者Nous Vous早前表示已有香港律師願意提供協助,打算向新青年循法律途徑追究雖至目前為止仍未有進一步消息(希望最後不會不了了之),但現在仍然鍥而不捨地狙擊和推Post的高登巴打們,接連發現新青年的歌曲也涉嫌抄襲Janis Ian的經典歌曲《At Seventeen》和周杰倫的《聽媽媽的話》,似乎抄襲風波未能遏止之餘,更掀起新一波暗湧,盲粉們所謂「只聽音樂,不理封面抄襲」的道理似乎將不攻自破。好友L說得不無道理,當我們說新青年品行欠佳,盲粉說:「我們只聽音樂,不理人品如何」;當我們說新青年抄襲別人設計,盲粉說:「我們只聽音樂,不在乎設計,何況設計只是一個人的事,其餘兩個成員並不知情」;當我們說新青年音樂質素低劣,盲粉說:「他們很有熱誠,我們應該給時間讓他們進步,支持本地音樂!」。那麼,音樂抄襲又可以怎樣解釋呢?

坦白而言,受其他創作影響,耳濡目染幾乎無可避免,發生一次都可算是「如有雷同,實屬巧合」,那第二次、第三次呢?恐怕那並不是不小心的意外和巧合,而是刻意所為,正如Nous Vous所言:「They really have a habit of stealing people's artwork」。更令人鄙視的是,他們事後斷言否認所有證據確鑿的指控,就像妻子捉姦在床,丈夫還辯解自己只是剛好脫光衣服摔倒在一個裸女身上(這是來自Eminem的比喻)。面對大眾能如此厚面皮地「死口唔認」,說穿了始終還是人品問題。

3. 後話 

從上述兩事可見,人品對我而言是決定我對一隊樂隊的愛惡的關鍵。(笑)
當然有人會說音樂無關人品,所以更準確一點來說,我重視的是真誠。人品不好,做出來的歌自然不真誠,但像Eminem這樣的壞孩子,在音樂中毫不修飾他的壞和暴烈,反顯得十分真誠。

說到底,咸魚青菜,各有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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