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1/2011

關於Eminem,我想說的是...


Eminem的歌對我好像有一股魔力似的,

以前聽Lose YourselfLike Toy Soliders會鼓勁十足;
Hailie's Song MockingbirdWhen I'm Gone 愛女三部曲有療傷效用;
KimCleaning Out My ClosetPuke 有無比快感;
還有'97 Bonnie & Clyde的浪漫;
以至Stan及其衍生曲The Night I Fell in Love - Pet Shop Boys,我都很喜歡;
連其久休復出的Relapse也尚有3a.m.Stay Wide Awake深得我心,
但他亦未能重回Best Selling Artist of 2000s之勢。



直至最近的Recovery,雖然我還蠻喜歡這張碟的,但明顯感覺出他的改變,
不知是否因為經歷戒毒,他成熟了,也Pop了不少。(當然本來他就很流行)
但他再也不是那個憤世疾俗,高呼著「My name is Slim Shady!」的金髪小子,
也就是我當日深愛的EM了,更精準來說,Slim Shady is almost dead。

我寧願他沒有那麼紅;我寧願他很小眾,
至少那些Fans是真心愛他的,沒有那麼多為趕潮流的所謂「Fans」。
當然聽音樂沒有先後之分,我並不是說資深Fans才可以喜歡他,
但在聲稱自己喜歡他前,可不可以先Google一下他的身世呢?
或是自己查字典去讀一下他的歌詞;或是聽多一點Side Track好嗎?
這也許是令我對他越來越淡的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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