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2013

得返我一個,留係而家。




獨處的時間很多,胡思亂想的時間也更多。
我想啊,一切的想念都只是因為熟悉。
面對著無數未知而不能避免的變遷,我們總覺得懼怕,
但記起熟悉的人和事,可以讓我們感到安穩,
在風雨飄搖中獲得點點安慰。

在網上看見有人在談梁望峰,我才發現我看了他快七年啊。
其實我從來都不太在意他的文筆,多爛多濫情也不重要,
我實在太容易被感動,也太難被感動。
容易在於有些人總可以不經意地就讓我感動,
像大佬們,像謝立文,像董啟章,
幾句說話或是幾顆音符就叫我哭得死去活來;
但困難也同時在於我無法精準地點出我的死穴所在。
而梁生,屬於前者。
一直很想重看整套小說,卻覺無比沉重而遲遲不敢開卷,
小說的男女主角不會老,我就已經老了好幾歲,
書中世界已經離我有點遠了,但書卻把某個時候的我定格下來,
這樣就刺中我的痛處了吧,我很害怕接觸實實在在與過去連結的東西,
因為它們都提醒著我時間的流逝。

麥嘜麥兜也是一樣,牠們有些故事我光想,鼻就發酸。
麥兜之所以殘酷,正因我曾經都像麥兜,現在也渴望活得像牠。
但已經無法回去了,才讀得懂那些用可愛和搞笑包裝的傷感故事。
現實是,我卑微地希望找一個陪我看麥兜而不取笑我哭得唏哩嘩啦的人也很難。
得返我一個,留係而家。

5/19/2013

MV雜談


在弄傷了雙腳之後,Sam說我很brittle。
Brittle,我喜歡這個字啊。
小心易碎,就跟我一樣嘛。

昨晚我作了一個很真實的夢。
夢裏我不知怎的帶了「我個仔」回校上課,大概是打算借給人表演吧。
他還給我後又有人向我借去玩玩(可能是羊),我當然是一口答應。
放學時,我走去跟坐在門旁的童聊天,
(但課室卻是小學6A的那個,窗外很多樹,不是聖三一)
恰巧就聽到門外有人在談我和「我個仔」,說一些很惡劣的話。
當下我心都碎了,淚也快飆出來,童也很愕然的看著我,
可是我沒有衝出去跟那人對質,我只是匆匆逃回到近窗邊的位子。
(看!怯懦地逃走絕對是我的作風啊!很真實對吧?!)

然後,我就想起這支MV



關於這歌的已經說過很多次,像每次聽Live都哭啊,
所以在心情好時,一直一直很少特地去聽;
上一次是在十月的Neway Live,一開場就唱,但眼眶只是僅僅濕了而已,
我一度懷疑自己對這歌已經麻木,不再覺得感動。
可是啊,今天心血來潮去找MV來看,剎那間什麼感覺都回來了,
還未開始唱就起了滿身雞皮疙瘩,就跟第一次看時一樣。
(話說是這歌/MV讓我真真正正喜歡上他們的。)

很喜歡MV裏使用了很多物件來側寫失戀後的心情,
例如揉成一團的紙巾、去蘋果皮時割傷的指頭、
快要滾瀉的水、數算著日子的錄音帶。
傷口會隨年月減退」,歲月就像鋅盤裏的水終會徐徐流去。
直至想通了,就把家裏打掃乾淨,把窗簾掀開,
把昔日的東西通通裝起扔掉,包括象徵回憶的舊相機。
請小心輕放,因為箱子裏盛載的都是女主角的心啊。
回首當天執起的全沒記載 如沒變改

他們說是故意把Solo寫得有蒙太奇的感覺,就像倒帶著過去的種種片段,
這感覺周杰倫說得更直白:
接著緊緊閉上眼/又想了一遍你溫柔的臉/在我忘記之前」。
女主角在Solo末段把紅氣球放掉,最後一段副歌緊接著,配合一流!
你要習慣沒法相愛的苦楚/尢其是孤單一個/大世界裡會找到別個」,
這不再是旁人的勸喻,而是自己的領悟,只要「若感動過/若燦爛過」便足矣。

極極極極極極喜歡導演以「氣球」貫穿整支MV。
氣球就似過去,過去每個人都有,放不放手卻只在自己一念之間。
在其餘他們的MV裏,很少運用意象,
只有《小伙子》裏的Ukulele象徵理想,也是時光倒流的契機,帶出故事;
但我依然認為《P.S. I Love You 》更勝一籌,
因氣球不止是貫穿MV的工具,更暗地點出全歌主旨,更見巧思。

畫面上,繽紛的氣球、綠油油的草地、五光十色的都市,十分奪目。
而且拍得他們四個非常好看,除了一向也是「主打」的CSS,
其他三人也在鏡頭下顯得很有魅力,甚至可與《過後》MV媲美,
這也是《小伙子》裏醜醜的假髮做不出來的效果。(大笑)

所以,這MV一直是我的最愛啊。


5/15/2013

我不好愛


在這荒涼的地方看和被看的你我,大概都一樣害怕,
不想公開地宣告情感,但又想要記錄下來,
外面的世界紛亂而混雜,毫無防備地向外展露軟弱還是太危險,
所以我們回到這裏。
因為在老地方流連的都是老朋友,可以安心地自言自語。

其實啊,我有好多想法,好多感受,想要表達出來,想要跟人分享,
也渴望被了解,被擁抱,被愛;
但我又怯懦又脆弱,往往到了面對面時,我就語塞,腦袋一片空白;
過後獨處的時候,想說的話卻泛濫得來不及一一記錄。
我想,話語不是一個好的器皿,承載我敏感易碎的心,
我只能夠寫,不住地寫。

如果想了解我,想要溝通,讀我的字就足夠了。
雖然我渴望被了解,但不強求,我怎能期望別人是我肚子裏的迴蟲呢?
在這裏胡亂說說,不是追求誰讀過後給我回應,
更加不用在我面前說破我好不容易拼湊起來的堅強假面。
我需要的,只是在適當時候給我擁抱,用身體的溫熱傳來份量剛好的安慰,
然後說一句「我懂得」,不需多言,讓真切的心跳聲替代冗長的說話,就很明白

世界其實沒那麼壞,我還死不掉。
只是把時間都拿來跟我的情緒搏鬥。

「飛飛出世,我開始了解甚麼叫命運。
從同一個子宮出來,出來的一刻就是兩個不同個性的人。
安安吸吮時窮兇極「餓」,飛飛卻慢條斯理。
田為是第一個孩子,曾經獨佔父母的愛和整個世界而後又被迫學習分享,
安安的人生態度是緊張的、易怒的、敏感的;
也因為是老大,他是個成熟而有主見的人,帶領著小的。
而飛飛,既然從不曾嘗過獨佔的滋味,
既然一生下來就得和別人分享一切,他有個「隨你給我甚麼」的好脾氣;
他輕鬆、快樂、四肢發達而頭腦簡單,他沒有老大的包袱。
他因此更輕易得到別人的愛,
別人大量的愛又使他更輕鬆、快樂、隨意、簡單。這就是命運。」—《孩子你慢慢來》龍應台

噯,說起來倒蠻準的。

再發現歲月換來幾次厭悶幾多親愛


回頭看這兩年,已經開始覺得厭悶,已經很久沒有被震撼地感動過,
上一次勉強覺得感動的已是去年十月聽阿全唱Someone Like You了。
我知道自己漸漸麻木,忘記了當初新鮮單純的感動,
所以0724那種熱,1030那場淚才格外深刻。
現在去,多半出於義氣,為了玩樂,
初衷不同了,不再為了發洩和感受,也沒那麼新鮮了。
重看去年一張大合照,才發現很多人都已經消失,就只剩下我們。
才不過兩年,我們原來已經算很久了。
我想我理解CKY的感受,身邊的人都開始不見,開始厭倦,
就會懷疑、害怕自己也會像他們一樣,
未必是拋棄,但也不再喜歡他們,還有那曾經喜歡他們的自己了。
「你們都走了,只有我留下來」的感覺光想都覺得孤單。

現在我們當然可以大喊永遠,
永遠永遠,才不過兩字,多麼容易就可脫口而出,
但其實永遠太遠,遠得無法估計。
我們都只好卑微的希望未來的自己不會唾棄現在的自己,
只會想起就笑一下,雲淡風輕地擁抱此刻,把現在都化作明日的春泥。

而現在,我想我需要的是,一場狠狠撼動我心的演出,
好讓我重拾單純的感動和熱情。
我說過了,這是救贖。

5/13/2013

Almost Famous


最近有人問我一個非常高深GE問題:搖滾(對我而言)係D咩?
而叫我介紹D相關書籍,同我覺得能夠代表搖滾GE歌比佢。

我第一個反應係:唔係化?!
呢條問題根本唔可以一時三刻答到佢,甚至係需要花一生去尋覓答案,
而憑我短短年資更加係答唔起啦。
雖然有呢個心係好,我好開心;
但我又不禁懷疑就咁讀,就咁(被動地)聽,係咪就真係夾得成呢?
一班人唔齊腳無經驗唔係問題,凡事總有第一次;
我都認同夾唔成一樣有好處,最緊要嘗試過(但佢無聽過ToNick)
我自己都經歷過,夾完兩個月廢柴如我都有進步,絕對係好事。
但話分開一個個post自己對練,等到有返咁上下水準先一齊夾,
咁樣究竟同唔夾野自己一個人練有咩分別???

真係純粹為玩,為興趣,就唔會自己諗咁多理念,
為「夾野」呢個行動加咁多意義理由落去啦。
得把口,空談理念訊息,又唔落手全世界夾一次,
可能本來我就唔係太渴望夾野,所以我唔明白呢種方式;
又可能係我作為觀眾/搞手,習慣用旁觀角度去睇,太過冷靜理性;
又可能係我已經無初初接觸個時咁熱血咁理想化,將夾野睇得太灰;
可能只不過係我衰,我真係對佢地將來唔樂觀。

不過呢個問題就令我諗起,究竟當初點解我會開始聽Band Sound。
雖然只係短短五年光景,但對我影響真係好深。

我記得係F.2 個年Singcon,有隊參賽者唱Simple Plan的Crazy,之後就大班人開始係咁聽;
同期The Click Five出碟加黎香港開Concert,又有班人開始係咁聽佢地,
同年OneRepublic出左隻(百聽不厭的)Dreaming Out Loud,
我就係咁覺得好奇就搵黎聽,
個年暑假,我記得我就係不斷播住Modern Minds & Pasttimes/Dreaming Out Loud兩隻碟過。
之後開始四圍搜括新野聽,
由Last.fm推介The Fray、Snow Patrol,到自己搵Boys Like Girls...

最後係高登見人係咁話Muse好聽,就開始接觸英倫野;
個期又好多人討論90s' Britpop,我就係咁識左四巨頭。
Oasis:瑯瑯上口,但我真係麻麻。
Blur:有興趣過Oasis,但未至於中意。
Pulp:至愛,接觸全因被Common People故事吸引,加上Jarvis Cocker精彩舞姿,殺曬。
Suede:至愛頭2隻碟,因為睇左篇引用左The Wild Ones的小說,加埋Brett Anderson,殺曬。
至於另一至愛Radiohead,我真係唔記得自己點解會識!!!

之後又四圍搵野聽,機緣下遇上最後晚餐,
但個時只係叫做記住左Supper Moment呢個名,無特別中意,反而迷上左RB;
到11年咜咤前意外聽到尋因果,眼前一亮,但又一直無再挖落去。
一路直至我因為好奇聽左鐵樹蘭全碟,對Local Indie好有興趣,
再的起心肝追返Kolor所有歌,再係youtube遇上P.S. I Love You,就真係從此踏上不歸路了。

之後GE事就講過好多次了,就此略過。
其實講左咁多,我最後都係想講...

究竟我點解會接觸Radiohead架?!

做得樂迷,就係對一隊Band好執著,熱情投入佢地音樂、態度同文化當中,唔止口頭,而係心理、生理同經濟上都為佢地付出,只有咁先至叫同配做一隊樂隊之真正樂迷。」– Almost Famous (2000)
得閒再寫。

5/10/2013

史萊姆之死


當知道別人跟迷笛合辦座談會時,我覺得很羞愧。
那 可 是 迷 笛 啊 。
中 國 最 大 型 的 音 樂 節 啊 。
我不禁思考,20130411那一場聲大最後有接近一百人到場,的確值得紀念。
可是,我們也是不是太沉溺於一時的成功而變得不思進取呢?
匆匆一年,在遵從歷屆的活動以外,我們還能做什麼呢?
不談競爭,我們也應該追求突破,掙開別人設下的枷鎖啊!
總是在苦惱之際,機會無聲無息地來臨。
忽然就有人來找我們合辦Joint-U Music Hunt,還會計劃在電視上播。
我們,或我,確然沒什麼崇高的理念。
They say I'm a pop guy, then I'm really a PROUD pop guy.
有型與否,崇高與否,我不在意,本質沒變就足夠。
轟烈地玩一場,至少這一年沒枉過。

面對巨大的變遷時,我們總會覺得害怕。
所以我們都喜歡回憶,因為它不會變。
回看當初,初踏足這圈子,那種震撼,那種悸動,原來是那麼珍貴的。
久而久之,很多感覺也麻木掉了,人會慢慢故步自封。
且看相隔一年,由觀眾變成工作人員,感動已不復再;再隔半年,就已全然不在乎。
但我想,我還是比較喜歡以前那個稜角分明,衝動任性的自己。
那就有了回憶的必要,提醒自己別忘初衷。

I killed the 史萊姆。

5/05/2013

皇帝唔急太監急


我的家人很奇怪。
一直在催促我去拍拖。
OK,上了大學談戀愛確實不是稀奇事。
但奇怪在於他們早在我唸初中時,就已經開始催促我了。

今天,我發現連我的家庭醫生也是這樣。
Gosh,是我不正常了嗎?

他們總是在有意無意打探我的感情生活。
偶爾我也會跟媽說,也多是待到事過境遷後才淡淡然地交代的。
但爸、媽、弟有時就是會忍不住直接問我,
而我總是覺得又氣又好笑,然後一貫懶洋洋地回答:喂有人要我先算。

對啦,是很頹廢,是很自暴自棄啦,但我真的不著急嘛。
過去幾年,糾纏得太累。
而我很懶,已經不想花費精力去從頭跟另一個誰糾纏了。
要來的,總會來;不屬於我的,緊握著也只是徒然。

然而,我最近的低落情緒絕不是因為感情。
我可能對其他事情很執著,譬如莊務,譬如朋友,譬如前途,
但對感情這一塊,我倒變得看蠻開的,
有或沒有,橫豎身邊已有很多人疼我,只要我不缺愛就行了。
而且,當我還未足夠好好愛自己時,又哪有資格要求別人愛我呢?

很少把感情事寫得這般直白,
說了一大堆,我只是想帶出一個訊息:

可 唔 可 以 唔 好 再 催 我 ?:o)